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
德化工”)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65,327.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82.80%。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德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
的担保额度(最终以实际担保额度为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
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 30 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根
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以及对被担
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其中,本次被担保对象同德通最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同德通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同德通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
海银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编号:ZQLX2501022622),约定由公司
为前述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向上海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同德通的上述担
保为前次担保业务的续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本次对同德通担
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续签,原担保合同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续
签的担保合同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800 万元。
以上业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同德通的
担保额度未超过 1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度为 134,672.61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
小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 18
法定代表人:张烘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
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石英砂、化肥、塑料、橡胶、
轮胎、铜、钢材、铝材、汽车及配件、二手汽车、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木材、
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家电、
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购销;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
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德通总资产 17,610 万元,负
债总额 23,51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9,02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513 万元),
净资产-5,903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9 万元,利润总额-7,044 万元,
净利润-7,04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同德通总资产 8,429 万元,负债总额 14,382 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 5,75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382 万元),净资产-5,953 万元。
润-50.5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山西同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同德通 51%股权,洛基山创
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德通 25%股权,深圳市创实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同德通 24%股权;公司持有山西同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
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
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
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
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
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
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
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
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
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 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65,327.39 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
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82.8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29,560.13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