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2025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
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了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29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公司子公司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电子”)分别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
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利和兴电子
债务人:利和兴
债权人:徽商银行深圳分行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
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