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2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鉴于李昌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且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连续性、
治理规范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颜冬生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名颜冬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人员变动系基于独立董事李昌莲女士离任做出的调整,该等人员变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颜冬生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业务能力。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人员变动有利于保障董事会工作连续性及治理规范性,有利于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颜冬生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颜冬生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颜冬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等;不存在因涉嫌证
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颜冬生先生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候选人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颜冬生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
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颜冬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颜冬生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江苏省注册会
计师行业高端人才、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中国价格协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
信厅、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特聘财务专家。2003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历任
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201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所长。
颜冬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