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17: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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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6-00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成的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双方达成合
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关说明”的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靖安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安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
“协议”),双方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为基础,基于公司在 GPU 与 AI SoC
芯片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靖安科技在系统级软件及算法方面的能力,通过
品牌、产品、技术等全方位合作,共同推进产品深度融合。打造“芯片、装备、
大模型、智能体”的全栈式“人工智能+国防”能力体系,服务国防安全与低
空经济等国家重点领域,从而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机会和市场价值。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属于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 1818-2 号 8 幢 902 室
  法定代表人:石乔木
  注册资本:153.1051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G7LG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
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
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5G 通信
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靖安科技定位为新一代国防科技提供商,主营业务涵盖全球态
势感知系统、无人装备智能控制引擎、智能哨兵防御系统以及谛听系统四大核
心产品线,服务范围覆盖基础设施安全、城市及国防安全等多个关键领域。
  靖安科技与公司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状况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基于互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深度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内容包括但
不局限于全球态势感知系统、无人装备智能控制引擎、智能哨兵防御系统以及
谛听系统等产品,为低空经济、智慧交通、城市治理、要地防护、无人机一体
化管理等多个领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合作期限
  (三)保密
务,除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否则不可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在其他因合理原因需要向第三方披露时,应提前告知对方,并取得
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披露。
行保密义务至该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不再属于保密信息为止,另有约定的按约
定执行。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对应收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的战略方向,积极顺应人工智能、低空
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对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具有推进作用,能够充
分发挥双方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推动双方研发具有强劲市场竞
争力的产品,实现共同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新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书》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合
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双方达成合作,则
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可
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协议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
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协议对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为战略合作意向书,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
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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