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00:04: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304________证券简称:迪尔化工________公告编号:2025-001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刘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董事高斌、张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拟定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2026 年
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董事高斌、张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董事高斌、张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
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董事高斌、张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订《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董事高斌、张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
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06)。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