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3 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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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04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内部经营改善情况及未来三年的资金情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
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
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3,8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
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
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
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
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
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
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
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
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2,045.58      333,8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
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
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
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注册,最终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第二次修订稿)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更新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及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
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更新了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回报的相
关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第二次修
订稿)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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