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现金受让部分老股及现金认购部分新增股份的方式收购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嘉利股份”)67.48%的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嘉利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现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
人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分别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
问、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备考审阅
机构、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除此之外,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