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聚和材料
股票代码: 688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东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刘海东 上海市
朱立波 上海市
蒋欣欣 上海市
张晓梅 江苏常州市
敖毅伟 江苏常州市
OKAMOTO KUNINORI 上海市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3层303室
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3层303室
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3层303室
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3层303室
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系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
伟、OKAMOTO KUNINORI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涉及持
股数量的变动,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
计算。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
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和材料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和材料
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
OKAMOTO KUNINORI、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
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OKAMOTO KUNINORI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刘海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名称 朱立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名称 蒋欣欣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名称 张晓梅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名称 敖毅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名称 OKAMOTO KUNINORI
性别 男
国籍 日本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中国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LBFA3N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海东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3层303
注册地址
室(集群登记)
注册时间 2018-12-21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名称 刘海东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H59892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海东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
注册地址
楼3层303室(集群登记)
注册时间 2020-04-26
注册资本 755万元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名称 刘海东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 宁波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J3JRD4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海东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
注册地址
楼3层303室(集群登记)
注册时间 2020-11-27
注册资本 1,431万元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名称 刘海东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 宁波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J3HAQ7C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海东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2020-11-25
注册资本 1,412万元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 项目 :企 业 管理 (除 依 法须 经批准 的 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名称 刘海东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KUNINORI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认各方在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以
刘海东的表决意见作为各方共同的对外意见。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经刘海东与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 协商一
致,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约定自
协议生效日起,终止《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
除后,各方在处理有关聚和材料经营发展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需要行使股东权利及其他权利时,应予分别独立决策,不再采取一致行动。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情况
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后,刘 海东和朱立波 、蒋欣欣、张 晓梅、敖毅伟、
OKAMOTO KUNINORI 不再是一致行动关系;刘海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常州鹏季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
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 19.57%股份,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
伟、OKAMOTO KUNINORI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原一
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东、朱立波、
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 一致协商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59,262,412 24.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OKAMOTO KUNINORI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 2026
年 1 月 11 起,各方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
各项权利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47,370,702 19.57
(二)其他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上述股东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
化,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和上述其他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刘海东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常州鹏季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
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19.5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
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 所持聚和材料股份均为限售股,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市,公司股票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6 月 8 日)系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 73.16 元/股低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的相关承诺,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6 年 6 月 9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
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其余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鹏季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
冻结等。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
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
情况
一、刘海东先生及持股平台的情况
刘海东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
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均由刘海东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相关内容,
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任职外,刘海东先生还担任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担任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菏泽
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刘海东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
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刘海东先生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OKAMOTO KUNINORI先生的情况
OKAMOTO KUNINORI 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其在公
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任职外,OKAMOTO KUNINORI 先生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二)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OKAMOTO KUNINORI 先生作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归属股份为 32,000 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
(三)OKAMOTO KUNINORI 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OKAMOTO KUNINORI 先生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
情形。
三、敖毅伟先生的情况
敖毅伟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任职外,敖毅伟先生还担任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担任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
限公司总经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敖毅伟先生作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归属股份
为 52,000 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
(三)敖毅伟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
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敖毅伟先生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六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刘海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朱立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蒋欣欣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签字):张晓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签字):敖毅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 6(签字):OKAMOTO KUNINORI
信息披露义务人 7(签章):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8(签章):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9(签章):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签章):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1 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聚和材料 股票代码 688503.SH
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
梅、敖毅伟、OKAMOTO KUNI
NORI、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名 业(有限合伙)、常州鹏翼企业 信息披露人注册 江苏省常州
称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 地/住址 市、上海市
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协议解除)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公 持股数量:59,262,412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刘海东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7,115,728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持股比例:11.20%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朱立波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190,400 股
持股比例: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蒋欣欣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29,602 股
持股比例: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张晓梅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29,602 股
持股比例: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敖毅伟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34,106 股
持股比例:0.47%
信息披露义务人 6:OKAMOTO KUNINORI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508,000 股
持股比例: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7: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428,000 股
持股比例:6.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8: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756,253 股
持股比例:1.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38,938 股
持股比例: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31,783 股
持股比例:0.2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各方实际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东、朱立波、蒋欣欣、张晓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梅、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 于 2018 年签署的《一致行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动协议》解除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时间及方式
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
内继续增持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字):刘海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朱立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蒋欣欣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签字):张晓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签字):敖毅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 6(签字):OKAMOTO KUNINORI
信息披露义务人 7(签章):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8(签章):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9(签章):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签章):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