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
资格,4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人数由 180 人变为 174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不变,其中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9.40 万份调整为 373.20 万份,预留数量由 72.8353 万
份调整为 79.0353 万份,预留比例由 16.11%调整为 17.48%。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以 2026 年 1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74 名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373.20 万份股票期权。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