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
资格,4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人数由 180 人变为 174 人。根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
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
他激励对象或调整为预留授予权益。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9.40
万份调整为 373.20 万份,预留数量由 72.8353 万份调整为 79.0353 万份,预留比
例由 16.11%调整为 17.4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苏
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沈安居、赵启翔、秦广梅、李晓恩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
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 174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373.2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苏
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沈安居、赵启翔、秦广梅、李晓恩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