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 31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8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