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建
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内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涉及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旭东、宋宗宇、李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