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4.65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凤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东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类 (%) (%)
型
A 5,656,687,372 99.8172 9,672,110 0.1706 686,500 0.0122
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更公司 21 37 ,110 3 00 0
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姚程晨、张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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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京能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