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2 18: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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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
  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
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郑州市国资委”)将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泓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外公开
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4,600 万元。标的公司已经河南烔乾房地产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
价格 14,600 万元。
   公司拟收购新泓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进行,公司
能否成为最终受让方及最终受让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再生水利用业务的融合度,统筹污
水处理、再生水业务的协同发展,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为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就本次
收购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
的公司审计报告进行复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评估
报告进行复核。
     (二)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摘牌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对象郑州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100%股权,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若公司成
功摘牌,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党政机关
负责人          曹东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100766247592K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 号
     经查询,郑州市国资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披露日,郑州市国资委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8MA3X752K05
  注册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贾志平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3 日
            排水资源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推广,再生水开发应用,节水
            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空调能源系统设计、研发、建设、咨询、
  经营范围
            管理、推广及运行服务。节水产品,环境监控设备,弱电设备,机
            电设备的销售。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股东情况
  郑州市国资委持股 100%。
  (三)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历史沿革
  新泓公司原系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2016 年 2
月成立。2022 年,中原环保收购净化公司 100%股权期间,经郑州市政府国资委
批准,净化公司将持有新泓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2025 年 11 月,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将公用集团持有新泓公司的股
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市国资委,由郑州市国资委以新泓公司评估价值为转让底价通
过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五)合规经营情况
  标的公司的郑州豫能热电 2x660MW 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的中途加压
泵房用地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规性手续。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下,未
办理合规手续的资产评估金额为 713.7 万元,占新泓公司评估价值的 4.9%。郑州
市城建局已经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存在障碍的说明,郑州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存在障碍的说明,在建设单位提供符合报批要求的申
请资料后,预计 12 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
案件,亦不存在失信及被执行的情况。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安全生
产、环境保护、税务、社保等方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主营业务情况
     新泓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再生水销售、计量与收费,并负责再生水管网及附
属设施的巡检、维护及抢修等服务。目前,新泓公司运营状况稳健,具备稳定的
收入来源与持续盈利能力,且与豫能热电签订了 25 年期的生产用水供应合同,
形成了长期可靠的收入保障。
     (七)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审计出具的《郑州市
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5ZZAA2B0605),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14,992.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3,838.8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1,153.31 万元。
     标的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一年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823.22               14,992.13
总负债                                 4,131.81                   3,838.82
所有者权益                              10,691.42               11,153.3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630.11                   1,970.56
利润总额                                 731.12                     618.99
净利润                                  544.50                     461.89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审计报告出具审计
复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出具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项审
计报告>的复核报告》(大信咨字[2025]第 16-00085 号),复核结论为“本所认
为没有证据证明原审计机构出具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
项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5ZZAA2B0605)存在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之处,未发现可能导致审计意见发生变化的重大错报或程序缺陷”。
   (八)评估情况
   根据河南烔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豫烔乾评报字〔2025〕第 052 号),以 2025 年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截至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上未列
示的企业的资本能力、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并包含企业所有资产的整合
资源能力和综合获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体现了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
力,比较客观合理地反映了企业的内含价值。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1,153.3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4,521.36 万
元,评估增值 3,368.05 万元,增值率 30.20%。
   其中,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92.13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360.19 万元,评估
增值 3,368.05 万元,增值率 22.4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838.82 万元,评估价
值为 3,838.82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新泓公司的核
心资产管道沟槽进行评估,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 50 年长于会计折旧年限 20
年。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4,6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4,521.36 万元,两者相差 78.64 万元,差异率为 0.54%。差
异的原因主要系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
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
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基于本次评估目的,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
析,收益法的评估结论更能全面、合理地反映标的公司的真实企业价值,因此以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已对上述报告出具复核报告《关
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转让股权涉及的郑州市新泓再生
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豫烔乾评报字〔2025〕
第 052 号)的复核报告》,复核结论为“资产评估披露的评估过程和报告内容、
格式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评估程序基本完整实施,评估报告中所附的
评估依据可靠,选用的评估方法符合资产特点,评估结果的确定过程符合评估原
理及准则要求,评估结论表述清晰”。
     (九)其他情况
   新泓公司存在由中原环保控股股东公用集团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提
供担保的情形,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31 日,借款担保总金额 4600 万元,
目前借款余额 1500 万元。若公司本次顺利摘牌,新泓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将新增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情形。
   四、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以挂牌价格(即评估值)14,600.00 万元为基准价格,采用竞价方
式进行,最终交易定价尚不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系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进行,根据挂牌文件《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让方(乙方):
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封、冻结、监管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或权利限制情形。
至本合同签署日,已向乙方如实、完整地披露了标的企业截至基准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债务、或有债务及其他潜在负债。对于甲方已披露的债权债务,
由转让标的企业依法享有或承担。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如交易甲乙双方对支付方式另行协商,则以双方另行协商确认的方式
为准。
运营产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全文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cqjy/018001/20251225/21038256-3848-49b0-b1a5-f
fe735197ef4.html。
      六、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七、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标的公司的水务资产纳入统一运营体系,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水务市场的专业化运营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主
营业务再生水开发应用与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高度协同,公司可以将原本用于排
放的处理后的污水转化为可销售的再生水,提升综合附加值、扩展产业链条。为
抢抓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市场,公司已设立再生水事业部和再生水运营中心,并摘
牌收购了郑州市三环、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将进一步稳固公
司在再生水领域的优势,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
    同时,郑州豫能热电再生水管线工程因施工较早,是郑州市区西南部唯一一
条下穿南水北调干渠和铁路的再生水管线,在保证豫能热电用水的前提下,水量
仍有大量富余。若本次成功摘牌标的公司,公司将充分发挥该管线优势,联合豫
能热电,对沿线市政用户及工业园区开展市场开发,进一步拓展用户群体,增加
公司营业收入。
    若公司成功摘牌,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进一步增强上市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经测算,预计平均每年可增加营业收入约 2,667 万元,预计
增加年均净利润约 904 万元。
      八、风险提示
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因此本次交易系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
挂牌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风险。
  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再生水市场份额,预计再生水营业收
入将逐步增加。公司对标的公司目标市场客户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对本项目收益
情况进行了测算和预估,但未来收益受到行业政策变化、运营突发情况等不可测
偶发情况可能导致的抢修成本增加、客户回款不及时、重大合同到期可能不能续
签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收益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郑州豫能热电 2×660MW 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的中途加压泵房用地
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规性手续。虽郑州市城建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中原分局已出具“办证不存在障碍”的承诺及说明,但由于土地出让程序复
杂、周期较长等因素,标的公司能否按预期完成中途提升泵房的手续补办存在不
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
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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