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2 18:18: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就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辉、高峻
回避表决。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 1 —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
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与山能财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为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8 年 5 月 14 日。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山能财司存款余额未
超过 15,000 万元,未超过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上限。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山能财司友好协商,双方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
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
分条款进行调整。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与山能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2 —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
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
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 4,101,110.49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贷款余额 2,686,19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 5,039,864.63 万元,负债总额
收 入 85,817.59 万 元 , 净 利 润 39,032.54 万 元 ; 2025 年 11 月 末 吸 收 存 款 余 额
   (二)关联关系
   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山能财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能财司(甲方)与公司(乙方)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
议》(下称原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服务金额上限
                              — 3 —
进行调整,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为此,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对原协议“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作如下修改:
  (一)存款服务:
  变更前: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
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变更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
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约定均继续
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成立,
自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山能财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
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山能财司与
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
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
                   — 4 —
   (二)风险评估情况
   山能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山能财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未发
现存在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等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风险预置方案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审 议 通 过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山能财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 5 —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关联董事朱辉、高峻
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东玻纤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