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2 18: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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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第一期
回购的 487,100 股股票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
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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