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 航天环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2 1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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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 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 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
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2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3,63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70,531,011.6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3,105,788.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60,000.00         50,000.00
           合计                   60,000.00         50,000.00
  三、 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29.40%,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95,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
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
为 202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五、 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5,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且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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