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ST朗源 公告编号:2026-00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77,417,76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王贵美女士已放弃表决权股份数44,418,694
股,下同)的18.15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334,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
份9,0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9,083,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2.1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52%;反
对8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5%;弃权1,0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黄靖渝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该《见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