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
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09:15至15:00。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总数为1,252,041,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05228%,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
人 , 其 所持 有 表 决权 的 股份 总 数 为 1,168,315,032 股 ,占 公 司 有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28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726,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4.0826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49,911,2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81,61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624%;
反对1,51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36%;弃权6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明华、王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