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中关村科学城•
东升科技园 10 号楼 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144,69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39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先生、冯子勇先生、闫梓祯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会计师事务所 4,748,894 97.9586 98,264 2.0269 700 0.0145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成、刘璐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