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明文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结合上述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
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
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