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0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次股东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一层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4 人,代表
股份 87,086,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84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4 人,代表股份 23,167,1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57 人,代表股份 29,082,45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3 人,
代表股份 5,91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16%。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计 154 人,代表股份 23,167,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056,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051,81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6%;反对 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28,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2,586,6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582,1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4.5257%。
张海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6,675,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71,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5855%。
吴西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蒙律师、孔俊杰律师出席并见证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