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2 18: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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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65,738,572 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3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3 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5,306,88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05 名,
代表股份数 6,985,25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数 1,678,374 股,占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
股份数 5,306,88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6%。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为
的股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2,452,700 股。)
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毛英律师、高瑶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
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本次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
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其中,关联股东罗维满(持股 7,018,736 股)
已对以上 3 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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