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4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月8日
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共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3人
(其中受托独立董事0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赵锡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
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赵锡军 赵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