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注
江苏明新旭腾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 5,000 万元 8,000 万元 是 否
称“旭腾科技”)
注:公司为旭腾科技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中,包含 3,000 万元原有担保。
根据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该笔 3,000 万元担保将在本次新合同生效后同步失效。
本次新增 5,000 万元担保后,公司为旭腾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将增至 10,000
万元,担保余额净增加 2,000 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期间宁波银行与旭腾科技签署
的主合同项下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为 5,000 万元整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此前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与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同
一期间内宁波银行与旭腾科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担
保,详见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0),
已根据本次新合同的约定同步失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明新旭腾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0.8 亿元,在该总额度 0.8
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 4.2 亿元,在该总额度 4.2 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在预计担保额度范
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剩余,可以将剩余
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预计额度
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
对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根据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
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明新旭腾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81MA26ETYX82
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注册地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3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939.70 56,120.03
负债总额 49,784.90 50,183.85
资产净额 6,154.81 5,936.18
营业收入 36,391.11 17,813.59
净利润 213.15 124.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核定给予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的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
金限额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
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
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
度时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
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
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 亿元,其中,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