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资广东迪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淄博煦成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煦成”)、 广州睿迪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迪新材”)、 广东迪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迪纳新材”)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和
淄博煦成以货币出资方式分别出资 2,240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金 447.980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1,792.0196 万元)和 1,360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金
取得迪纳新材 16.47%和 10%的股权。
上述交易各方中,淄博煦成系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和淄博煦成按协议约定完成了一期出资,分
别出资 448 万元、272 万元,迪纳新材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
工商登记,公司出资额 447.9804 万元,持股比例 16.47%,淄博煦成出资额 271.9978
万元,持股比例 10%。
以上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资广东迪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本次签署解除协议的具体情况
《投资合作协议》生效后,公司及淄博煦成按协议约定完成了一期出资,积
极推动迪纳新材业务发展,以期促进公司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现因合作各方在
履行《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存在重大分歧,同时结合迪纳新材相关产品业务实
际开展情况,继续合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
淄博煦成分别与睿迪新材(乙方 1)、迪纳新材(乙方 2)、石爱斌(乙方 3,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合称“乙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以
下简称《解除协议》),并依《解除协议》约定处理后续事宜。《解除协议》主
要条款如下:
(一)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合
作意向书》《代加工协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协议文件即告解除,各方互不
承担继续履行原协议文件的责任义务。
(二)恢复原状与股权转让
各方同意,公司按其出资原价以 448 万元的价格、淄博煦成按其出资原价以
方,并由睿迪新材或其指定方继承后续的出资义务,或由迪纳新材通过减资的方
式退还公司、淄博煦成投资款。前述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
淄博煦成不再持有迪纳新材任何股权,并退出该公司。
(三)款项支付节点
应按本协议约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分期付款至公司、淄博煦成账户。
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分别向公司、淄博煦成承担连带责任。
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在 2026 年 3 月 30 日前若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公司、淄博煦成已经支
付完毕前两笔股权转让款,即支付公司合计 206 万元,支付淄博煦成合计 124
万元,则公司、淄博煦成应在收到受让方与乙方 2 通知后 15 日内配合乙方 2 办
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2026 年 6 月 30 日前,若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完毕全部应付股
权转让款,则公司、淄博煦成应在收到受让方及乙方 2 通知后 15 日内配合乙方
(四)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
公司、淄博煦成支付违约金。若公司、淄博煦成超出约定的合理时间不予配合办
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已收到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本次签署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事项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
出的审慎决策,后续将按《解除协议》约定收回初始投资款;签署解除协议后,
公司将继续自主研究开发新能源电池粘结剂产品。协议解除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电
池粘结剂产品的继续开发,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签署《解除协议》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签署《解除协议》,并依
《解除协议》约定处理后续事宜。关联董事周仕斌先生、刘春信先生、王健先生
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事项进行审议后认为:该事项系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后认为:该
事项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签署
《投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
项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重大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签署《解除协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资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