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药包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1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9 日 9:15-15:00。
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为 109,000,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数(不含回购股)的 47.189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不含回购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6,351,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 2.749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公司董事长宋来,职工代表董事谢吉胜,独立董事杨公随,独立董事刘媛,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岩,总经理孙鹏飞、财务总监李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高元坤、董事马一、独立董事潘广成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04,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67%;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2%;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1%。
关联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850,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23%;反对 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
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0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69%;反对 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3%;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匡彦军、汤士永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