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
整,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由 8.00 元/股调
整为 7.9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刘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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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25 年 1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9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二、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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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由 8.00 元/股调整为 7.90 元/
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00-0.10=7.90 元/股。根据公司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
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包括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
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与本次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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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
调整与本次授予的推进,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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