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9 1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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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强精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强精工”)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孙公司 Shenglan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以下简称“泰国胜蓝”)提供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港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
照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借款合同》具体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强精工与泰国胜蓝签订了《借款合同》,现将合同
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富强精工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Shenglan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
   乙方向甲方借款港元(大写)贰仟万元整(HKD 20,000,000.00)。在额度
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发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
挪作他用。
  按照泰国市场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双方协商同意续期,应于借款期
限届满前十日内另行签订书面续期协议。
  借款到期时,乙方应将借款本金利息全额清偿,并于到期当日将借款支付至
甲方指定账户。
款进行违法活动。
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
全部借款。
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罚息及违约金:
  (a)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b)乙方逾期偿还借款超过 30 日;
  (c)乙方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实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
  (d)乙方停业、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
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自身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等变化,把控其资金用途,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000.00 万港元,约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其他
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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