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編號:00107)
進一步公告
關於本公司重續成品油框架協議之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 年12月24日之公
告(「該公告」),內容有關中路能源與中國石油四川銷售分公司於2025年12月24日
重續成品油框架協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含義。
除該公告所提供的資料外,本公司謹此提供以下有關成品油框架協議項下成品油
定價政策的進一步資料。根據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應商數量有限的特點,成品油框
架協議項下成品油價格經中路能源參考同期中國石油四川集團向四川省內其所有
附屬加油站提供的價格並參考其他可比較的成品油獨立第三方供貨商的成品油價
格後釐定。中路能源主要參考國內成品油及化工能源等資訊與數據網站所公佈
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石油在四川省內供應成品油的市場價格,
以確保成品油框架協議項下成品油的價格不高於同一時間可資比較的供應商和成
品油類別的市場價格。中路能源自行提貨的成品油價格即為不含運費的成品油價
格。成品油運費主要根據中國石油四川集團就成品油運費進行的報價(價格依據
為成品油運輸距離、重量及運輸風險等)並比較獨立第三方運輸公司的成品油運
費而釐定。
全體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成品油框架協議乃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
過程中訂立,成品油框架協議項下所涉及的定價政策符合正常商業條款,乃公平
及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除上述資料外,該公告所載之其他所有資料均維持不變。本公告應與該公告一併
閱讀。
承董事會命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姚建成
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
中國•四川省•成都市
於本公告之日,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羅祖義先生(董事長)、游志明先生(副
董事長)、馬永菡女士、姚建成先生及毛渝茸女士,非執行董事楊少軍先生(副董
事長)、李成勇先生及陳朝雄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余海宗先生、周華先生、姜濤
先生及羅宏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