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39 号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5.86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晓强律师、张艺鸣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张晓强律师、张艺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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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