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以直接送达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需要,在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关联董事黄一新、杨峰、郭家骅、王海勇、肖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
股 份 有 限公司 关 于 2026 年度 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 公告 》(公 告编号 :临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
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贷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业务。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
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决策相关事项。
关联董事杨峰、郭家骅、王海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
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钢合力新材料有限公
司、河南南钢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南钢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ngapore Jinteng International Pte. Ltd.(中文名称:新加坡金腾国际有限公司)、
Hong Kong Jinteng Development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金腾发展有限公司)、
柏中(菏泽)水务有限公司、榆林柏美水务有限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
不超过 68.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7%。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2.55 亿元,为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5.83 亿元。
资及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
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
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在 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28 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
为人民币计算),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敞口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具体
种类、额度以及担保方式等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钢铁产
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30 在南京市六
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临 2026-008)。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