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9 19: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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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6-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发现金红利 13.58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20 亿元(含
税)。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 年 1 月 9 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且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故本方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1,344,582,305.41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 24,021,309,224.0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021,309,224.03 元。经董事会
决议,拟以现有总股本 1,471,941,9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3.58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20 亿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对利润分配的相
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
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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