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97,191,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97,191,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97,191,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同意股数 97,191,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 5,903,118 100.00% 0 0.00% 0 0.00%
提名第
六届董
事会非
独立董
事候选
人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颖、程雨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
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周立 董事 任命 2026 年 1 2026 年第一次 审议通过
昶 月8日 临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