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市集美区
软件园三期凤歧路 188 号会议室和亿联会议 APP 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独立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高绍福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罗普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独立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
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
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高绍福、陈清林、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