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7 公司简称:*ST 观典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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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障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
二、会议期间,与会者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关闭手机或
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会正常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
人士进入会场。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
前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
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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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
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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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符合《公司章程》的其他人员
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议程
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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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 2024 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42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45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30 名。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575.89 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收入 12,260.14 万元
(审定数)。
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
I64 和信息技术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业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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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 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3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7 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 2 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杰超,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涛,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自 2025 年起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晨怡,2024 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业务的项目复核工作,未有兼职情况,拟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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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因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质量问题于 2025 年 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
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
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且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按照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
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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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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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下简称“实控人”)提交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高明先生在函件中表示,因独立董事朱冰女士前
期提出辞职申请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满足《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
选举陈丽霞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控人提名陈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如陈丽霞女士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
事,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候选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以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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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候选人简历
陈丽霞,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教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4 年 1 月至今,先后
任长春理工大学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目前,陈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