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
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
(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 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
安泰诺”)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
额为 6,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6,215.3834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 号金信诺 1 号厂房 1 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经营范围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
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61,280,776.69 4,970,852,156.70
负债总额 2,550,264,277.29 2,854,656,74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2,372,133.84 2,182,881,759.59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36,944,125.29 1,875,232,100.58
利润总额 -45,172,817.71 -29,794,94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14,218.37 7,890,627.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板有限公司
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7年1月10日(包括该期间
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
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
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持票人等情形)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
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
保函等的开立日、到期日或乙方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
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
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
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签署日或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
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
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 69.37%;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25,2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5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人民币 49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