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
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
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和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讯诺”)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3,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2年,并与中关村租赁
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其项下相关文件。为支持深圳讯诺的业
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关村租赁签署了
《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满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
担保 被担保方 已审议
本次担保 本次新 本次担保 占上市公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通过的 剩余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前担保余 增担保 后担保余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额 担保额度
额 额度 额 期净资产 担保
例 率 度
比例
深圳金
信诺高
新技术 深圳讯诺 81% 93.54% 0 3,000.00 3,000.00 1.37% 17,000.00 否
股份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注册资本 3,655.305778 万元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金信诺 1 号厂房 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9JGJ85
成立时间 2008-08-21
营业期限 2008-08-21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
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
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
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
经营范围
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 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
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
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
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直接持有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通过深圳金智诺科技有
股东关系
限公司持有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8,465,082.11 885,826,978.47
负债总额 518,858,029.10 828,567,769.97
净资产 19,607,053.01 57,259,208.5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4,391,420.64 629,110,512.13
利润总额 13,362,545.43 36,029,999.14
净利润 13,362,545.43 34,001,728.5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
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
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分期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1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77.69%;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2,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6.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为人民币4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