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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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王跃峰、王玉瑛、王玉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胡翔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换届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
同意聘任胡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 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经
理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茵女士、丁昊苏先生、童立飞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经
理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汪晓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董事
长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汪晓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陈彦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
有 限 公司董事长、 高 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决议》;
  (三)《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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