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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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
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祥楼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宋亚辉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董事陈晓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
权委托董事长陈祥楼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各项条件满足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等可
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200.00 万元(含本数)
                                    ,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
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
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
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
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
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
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及其他原
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1)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2)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3)派送现金股利:P1=P0-D;
  (1)
    、(2)同时进行:P1=(P0+A×k)/(1+n+k)
                               ;
  (1)
    、(2)
       、(3)同时进行:P1=(P0-D+A×k)/(1+n+k)
                                    。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
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率
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
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
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
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届时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不
含本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
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
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的转股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
转换一股的可转债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
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本数);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含本数)时,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
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
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
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
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
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在本次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
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具体方式由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本次发行需要,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现对债
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及召开情形摘录如下:
  “第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
公司 A 股股票;
  (三)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
转债本息;
  (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
其他权利。
  第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二)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三)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
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整机制等);
项变更;
  (二)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三)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用
于转换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
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四)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五)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生重大变化;
  (六)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八)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
  (九)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十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规则的规定或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公司董事会提议;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
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
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2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商用航空传输与互联通信集成化产
     品生产项目
          合计              35,686.20        31,2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
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
级和跟踪评级。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目前发展阶段、融资计
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
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
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
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
股东回报规划》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
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
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
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
理方法、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发行方式
及发行对象、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
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管、签署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
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聘请中介机构协议,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
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
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
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
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
所有事宜;
须的、恰当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2 项、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其余事项之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除非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
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公司总
部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07)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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