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6-002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徐江、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5%以上股
东)徐江持有公司股份 11,60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36%);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筑先合伙”)、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为合伙”)、
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就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33,70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911%),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 20 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情形(股票收盘价以首次公开发行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
算);不存在前 20 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股票收盘价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准分别向后复权计算);亦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
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徐江、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的《关于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备注
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徐江 11,604,300 7.1936%
实际控制人之一
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筑就合伙由公司控股股
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 占总股本
股东 备注
数量 的比例
徐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徐江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徐江、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
不超过 不超过 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
筑先合伙、筑为 股份总数的 1%;
合伙、筑就合伙 徐江、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
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
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徐江作出的承诺:
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
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0%。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以现金方式或从发
行人处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作出的承诺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
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要求:
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
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企业以现金方式或从发行
人处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股份,需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