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乐集团”)持有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85,078,42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 541,842,916 股的 15.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乐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418,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的
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0,836,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
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
应的调整。
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乐集团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5,078,420股
持股比例 15.7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5,078,420股
注:以上减持主体 IPO 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 2017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254,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418,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836,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增加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的现金储备以作
拟减持原因
扩展,并购储备之用
注: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
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
调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安乐集团持股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
并确保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持的,每年拟减持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安乐集团为增加现金储备以作扩展,并购储备之用自主
做的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安乐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
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