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楼会议室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数为 179,136,519 股,占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按已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 42.3087%。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
表股份 177,187,500 股,占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1.848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6 人,代表股份 1,949,019 股,占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460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共计 136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0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36 人),
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949,019 股,占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康竟之女士、刘
彤彤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090,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2%;
反对 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弃权
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2,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080,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
反对 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弃权
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3,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6%。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087,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
反对 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弃权
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康竟之、刘彤彤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现
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