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6-001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王远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为止,自 2026 年 1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郝春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6 年 1 月 8 日起不
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48,35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1.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副总经理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郝春荣女士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
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
理职务,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三、 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 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动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郝春荣
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王远之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资
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一)《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郝春荣女士的《辞任申请》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王远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广发证券苏州营业部从事营销经理工作;2014 年 1 月至
所从事审计工作;2017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先后于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