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8 18: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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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爱旭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12 月 31 日对
爱旭股份 2025 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爱旭股份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5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
合证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爱旭股份,并要求
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
经营场所、查阅公司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
况、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
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于
制度;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2025 年 12 月取消)的会议通知、决议
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旭股份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公司的董事、监事(2025 年 12 月取消)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应予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重大信息的传递和披露流程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账务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保持独立,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相关
资料;核查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抽查了与大额募集资金支
出相关的合同、发票或相关凭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和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的情况,取得重要关联交易合同及有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等支持性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均已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相关财务报表,与公
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近期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
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 Maxeon Solar 与公司就 ABC 产品专利诉讼的相关材
料,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涉诉专利与 Maxeon Solar 相关专利在技术和结
构上的区别;取得公司就 BC 类电池在欧洲取得的各项专利;访谈公司管理层了
解公司针对潜在诉讼已采取的各项应对措施及后续诉讼进展。
  (2)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专项说明,公司 ABC 组件产品所涉三项专利与 Maxeon Solar
存在诉讼纠纷。针对涉诉专利一,Maxeon Solar 曾于 2023 年向德国曼海姆地方
法院及荷兰海牙地区法院分别提起诉讼及初步禁令程序,其中德国曼海姆地方法
院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进行了第二次庭审,但尚未出具判决;荷兰海牙地区法院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裁定 Maxeon Solar 撤回临时禁令上诉,该项禁令诉讼事宜已
完结。针对涉诉专利二,Maxeon Solar 曾于 2024 年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杜塞
尔多夫地方法院起诉,该诉讼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完成庭审但未当庭宣判。针
对涉诉专利三,Maxeon Solar 于 2025 年 12 月向德国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提起诉
讼,该案尚未进入庭审程序。
  针对未决诉讼,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境外律师已就涉诉专利
一与涉诉专利二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虽然根据境外律师意见及公司提供的专项
说明,公司的涉诉产品不存在侵犯 Maxeon Solar 相关专利技术的情况,且荷兰海
牙地方法院已就诉前禁令驳回 Maxeon Solar 的请求,但 Maxeon Solar 与公司在
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及德国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的三起专利
诉讼尚未最终结案,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 CPIA、PV InfoLink 及各券商出具的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光
伏行业各环节最新供需变动情况、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获取公司 2025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及主要科目构成明细,检查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
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了解、分析变动原因并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做对比分析。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以来,光伏产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导致产
业链各环节价格大幅下滑,使得产业链企业普遍亏损严重。2025 年上半年,市场
供需矛盾有所缓解,产业链各环节价格逐步开启修复,但该阶段市场修复的幅度
相对有限,使得产业链企业普遍暂未能实现扭亏为盈。受益于 ABC 组件的销售
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率先于 2025 年 3 月起恢复盈利,并实现第二季度单季度
盈利。但自 2025 年 7 月起,上游硅片、硅料价格快速抬升,叠加国内分布式光
伏需求回落,公司第三季度未能延续盈利态势。2025 年 1-9 月,公司虽出现亏
损、但亏损幅度相比 2024 年同期已大幅收窄。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因经营模式和产品结构不同使得变动幅度存在一定
差异。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生重大变化,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识产权保护,摸排可能存在的其他潜在诉讼,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
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行业技术迭代等情况,合理匹配产能投入,针对短期内产业链
价格波动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完善经营计划以应对行业周期,进一步开拓 ABC
组件的营销网络,加快 ABC 组件的销售步伐,合理控制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要事项应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培训;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应
定价公允;提请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严格遵守《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规范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爱旭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现
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实地查看,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
作提供了便利。公司年审会计师积极进行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爱旭股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股东
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明康                范   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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