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 津金 海通半导体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
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
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孙晓伟主持(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有鑫益邦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3.311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7.3077
万元)。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鑫益邦 5.7395%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 116.6667 万元)以 881.5896 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人吴华先生;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海望(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鋆望创芯拾贰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将其分别持有的鑫益邦 8.199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66.6667 万元)、
转让给公司关联人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望(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鋆
望创芯拾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不再持有鑫益邦股权。公司基于战略规
划等整体考虑,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持有的鑫益邦股权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不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交易各方之间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孙晓伟、李治国、石建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