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03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新能”)控股子公
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将持有的都昌县龙能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昌龙能”)100%股权以 19,700 万元的价格出售
给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都昌龙能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1,269 万元,本次
股权出售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
?对存续担保事项后续的处理方案:在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能电力”)与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柏”)共同签署
的《关于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议》”)中做了明确约定与安排:浙江龙柏承诺,不晚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卧龙新能对都昌龙能相关负债的担保责任。同时浙江龙柏和卧龙新能共同签署的
《反担保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浙江龙柏解除对都昌龙能前述担保义务前,
其就卧龙新能对都昌龙能前述担保义务提供反担保。
?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都昌龙能应付龙能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款项合计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都昌龙能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
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聚焦新能源板块光伏业务,提高业务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龙能电
力将持有的都昌龙能 100%股权出售予浙江龙柏。都昌龙能是公司唯一从事地面
式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的子公司,此次出售将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重点推动工
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订单的获取,并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全力打造更高效、更便
捷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9,700.0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196,024,572.65 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比的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具体详见本公告“五、交易
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交易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具体时
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额(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 _913306047511690691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3/6/6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董村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董村
法定代表人 朱颖
注册资本 12,852 万元
纺织、印染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太阳能用硅材料、电池片、电池组件及应用产品、铜材、
铝材、五金、机械设备、电缆、劳保用品、建材销售;
主营业务 新能源、节能设备领域内的技术研究、转让、咨询服务;
进出口业务(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限制项目凭许
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朱柏根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房地
产、投资等多个领域,浙江龙柏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龙能电力 21.42%股
权。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称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项目
资产总额 21,372.43 18,772.40
负债总额 7,458.74 6,311.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913.70 12,460.68
营业收入 20.95 0
营业利润 -389.93 503.52
净利润 -389.94 -1,453.02
*浙江龙柏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股权,出售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能电力持有的都昌
龙能 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龙能电力江西都昌县矶山湖 80MW 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由浙江龙能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
约 4 亿元,总建设规模 80MW,该项目一期 40MW 和二期 40MW 分别于 2017
年、2020 年开始运营,目前该项目正常运营。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_913604283521280160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用上市公司资金
成立日期 2015/08/25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矶山湖水产养殖场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矶山湖水产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 王小鑫
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
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光伏能源产品投资、
设计、开发;机电设备上门安装;货物进出口(依
主营业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都昌龙能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1,269 万元,上述
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浙江龙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00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35,952.26 36,144.93
负债总额 17,229.97 16,635.05
净资产 18,722.30 19,509.87
营业收入 5,189.88 3,604.38
净利润 940.13 74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都昌龙能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如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进行的评估外,都昌龙能最近 12 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
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股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都昌龙能净资产金额 19,602.46
万元(未经审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都昌龙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人民币 19,700.00 万元。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都昌龙能 100%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9,700.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龙能电力对标的公司实缴出资 14,000 万元,转让都昌龙能 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为 19,700.00 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都昌龙能净资产金额 19,602.46
万元(未经审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都昌龙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人民币 19,700.00 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第 1 条 本次股权转让
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
乙方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转让基准日”)。
第 2 条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构豁免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如需);
(2)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如需);
(3)标的公司的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如需);
(4)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件。
第 3 条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其交割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万元整)。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10,047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零肆拾柒万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届满前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
款的剩余款项,即 9,653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伍拾叁万元整)。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应的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备案手续,但因乙方原因或者登记机关原因导致甲
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办理
期限相应延长。
记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交割。
义务。
标的公司应付款。
的公司在都昌工商银行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于
(二)交易涉及对方或其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董事会需要对付款方
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房地
产、投资等多个领域,浙江龙柏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龙能电力 21.42%股
权。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降低运营成本与控制风险,提升公司发
展质量,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此次出售将有
助于公司集中资源,重点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订单的获取,并大力拓展海
外市场,全力打造更高效、更便捷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都昌龙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上述安排,本
次交易暂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都昌龙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
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