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07 2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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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五龙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5,879,553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比例 7.39%,计划自
过 34,842,06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数)的 3.00%。
   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比例为
    注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注 1: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168,847,7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 7,445,700 股后的公司当前总
股本为 1,161,402,050 股。
过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的 3.00%。
求。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
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五龙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
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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