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向贵所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申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申请),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
签字评估师为周国康、栾海涛,现将周国康拟变更为刘兴旺。
变更事由:签字评估师周国康因工作变动,已无法继续负责渤海汽车本次交
易的相关工作。为继续履行评估机构职责,本公司决定委派刘兴旺接替周国康担
任渤海汽车本次交易申请评估机构项目签字评估师,继续负责本次交易申请的相
关工作。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刘兴旺,于 1997 年成为资产评估师,会员编
号:11000692,于 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资产评估工作,2008 年 6 月开始在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周国康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我司对周国康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周国康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
业意见。我司承诺对周国康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
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刘兴旺同意承担签字评估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周国康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司对刘兴旺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刘兴旺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
业意见,且与周国康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我司承诺对刘兴旺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
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渤海汽车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渤海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签字评估师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