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6-002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采暖季开始,分享的节能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不构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告编号:2025-055)。近日,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东营
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正式签署《东营区
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合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相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 1188 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 1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城
市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
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
年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约主体
甲方(用能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方针对此项能源使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源网协同、管网泄露监测。乙方通过节能改造使能源系统或设备达到本合同规定
的节能能力,降低能耗,减少甲方的能源费用支出。
元阀、户用阀、听漏仪;室内室温采集装置;机房设备;系统平台建设。
(三)能源审计和能源基准
暖季的能耗基准。
(四)项目投资
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的全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备的技
术性能应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设计要求。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生产,主要元器件应
与设计图纸规定相符。
技术参数。
(五)设备所有权约定
全部款项之前处分权属于乙方,如果遇到征收、拆迁、或甲方破产及其他必须处
分设备的情形,未征得乙方的意见,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处分设备的决定,处分所
得属于乙方,5 年效益期结束后,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具有设备所有权。
负责将项目节能收(效)益支付给乙方。
(六)节能收益的确定
运行后 30 日内申请报审。
量进行审计,审计后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
(七)节能效益的计算和分享
能收益折合的市场价值。节能效益体现在甲方是减少的能源费用支出,体现在乙
方则是节能项目收益。
应价格,作为甲方和乙方分享节能收(效)益的计算依据。
收(效)益,再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出乙方应获得的节能收(效)益。
签署之日或项目移交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至 2031 年 3 月 15 日为止。
乙方最高节能效益分享金额为实际总投资额的 124.5%。
项目投资建成后按照实际节能收益双方按比例和约定收益期进行分成,最高
分享收益不超上限,合同节能效益分享期限 5 年(即 5 个供暖季)内达到分享收
益上限中标人将节能软件、硬件(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并退出,以后所
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户所有。如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分享期结束不再延期,风险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的终止
定的情形之一的,导致项目无法进展,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者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在一期建设
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退出项目,由甲方按一期实施的项目内容全额出资收购,设
备价格按投标文件及审计单位审计金额为准。
上限,乙方自动退出不承担违约责任。
继续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任何违约责任。
效益分享款,此后所有节能收益转归甲方,本合同终止。
履行,应当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本合同可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合同,每个采暖季结束后,公司与客
户按照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的节能效益依合同约定的分享比例进行分享,节能
效益分享期自 2026-2027 采暖季开始,分享的节能效益对公司 2026 年度营业收
入、营业利润不构成影响,对以后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产生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项目
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
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
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书》。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